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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你的境外资产将被重新定义

发布时间:2026-07-02 09:07:57点击率: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将于今日(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对外投资领域首部行政法规,也是第一次以国务院层级将“居民个人”明确纳入境外投资监管范围。

  过去,海外投资监管主要针对企业。而从7月1日起,普通人的境外买房、买股票、大额存款,全部要按照新规登记报备。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

  这部法规到底有多重要?

  第一,它是对外投资领域的“基本法”。 此前,境外投资受发改委11号令、商务部3号令、外汇登记规则等多头约束,部门规章效力有限。837号令作为行政法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标志着对外投资治理迈入法治化、体系化新阶段。

  第二,它首次将“居民个人”纳入监管范围。 第二条明确规定,投资者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这是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将自然人纳入境外投资监管范畴。此前个人境外投资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灰色地带,现在这道缝隙被正式填补了。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

  第三,它建立了从“事前核准备案—事中信息报告与动态监测—事后责任追究”的全生命周期监管闭环,对外投资从此不再是“拿到批文就万事大吉”。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

  你的境外资产,具体被管了什么?

  范围:什么算“境外资产”?

  新规第二条将对外投资定义为:投资者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直接或间接获得其他国家(地区)的企业、资产等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以下行为均被纳入法定监管清单:

  境外出资设立公司或收购境外企业股权

  境外购置不动产(房产、土地等)

  境外金融投资(股票、基金、债券等)

  跨境担保

  通过离岸架构间接持有境外资产

  自然人代持、拆分主体等灰色操作,被明令禁止。

  个人投资者的合规通道

  新规实施后,个人合规海外投资渠道仅剩港股通、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跨境理财通三类。个人持有的其余境外资产均需主动备案。

  “居民个人”身份是关键。 瑞银研究报告明确指出,新规的适用依据是“居民个人”身份而非国籍,“仅持有香港或海外居民身份并不构成合规的‘避风港’”。

  嘉诚海外建议

  全面梳理境外资产。 列出所有法域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不动产、离岸公司、信托权益,评估新规下的合规风险。

  远离违规代办。 切勿轻信黑中介所谓规避备案、隐匿境外资产的违规服务。

  妥善留存资金来源与完税凭证。 这是应对未来合规审查的核心证据。

  关注个人对外投资具体管理办法的出台。 新规授权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居民个人对外投资的具体管理办法。在细则出台前,建议审慎评估合规风险。

  将身份规划与资产合规同步考虑。 在境外资产全面透明化的背景下,合规的海外税务居民身份将成为资产配置的“安全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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