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并不会简单地将人群划分为公民与外国人两类,而是设置了四个法律身份层级,这便是定居权金字塔体系。
围绕公民身份的相关讨论往往忽略了一个各国早已默认的事实:定居身份的获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非一蹴而就。现代移民体系不会将世界简单割裂为公民与外国人两个阵营。
现代移民体系通过多层级的法律身份来管控人员流动,每一层身份所赋予的保障力度、权利范围与稳定性都有所不同。
Christian Nesheim提出的定居权金字塔框架,精准概括了这一现实。该框架将从初步定居到超国家身份的进阶过程,划分为四个明确的层级:临时居留权、永久居留权、公民身份以及超国家公民身份。
厘清这四个层级的内涵便能洞悉定居制度的实际运作逻辑。投资居留和投资入籍这类基于资本的移民渠道并未打破这一体系。
它们为投资者搭建了通往金字塔更高层级的阶梯,加速了身份进阶的进程。
定居权金字塔的起点,是具备真实定居潜力的身份阶段。旅游签证并不在这个框架之内,因为这类签证不提供任何身份进阶的途径。
与之不同的是,金字塔的每一层级都至少为投资者提供了升入上一层级的可能性,尽管在任何阶段,这种进阶都没有绝对的保障。

第一层:临时居留权
临时居留权是正式迈入定居阶段的起点。国家会基于工作、学习、家庭团聚、婚姻、数字游民身份或投资等事由,授予申请人这一身份。
工作签证、学生签证、数字游民签证以及家庭团聚许可,都属于这一基础层级。
临时居留权具有可续签但附带条件的特点,持有人需要严格履行相关合规义务。这类身份允许持有人开立银行账户,部分情况下可享受医疗服务、接受教育,且通常能获得在当地就业的权利。
在这个阶段,申请人首次具备了获得永久居留的可能性,但最终审批权仍掌握在国家手中。大多数临时居留渠道最终都能通往永久居留权,但并非全部如此。可以说,临时居留阶段是定居身份的“试用期”。
第二层:永久居留权
获得永久居留权意味着跨越了定居的关键门槛。这一身份赋予持有人无限期或高度稳定的居留权利,强大的免遭驱逐保护,接近本国公民的公共服务享有权,以及完善的家庭团聚政策支持。
在这一阶段,被驱逐出境极为少见。尽管持有人仍无法享有政治权利,但已获得了稳定的定居者身份。
第三层:公民身份
进入公民身份层级,持有人将获得完整的政治权利、不受限制的居留权、外交保护,以及身份的代际传承资格。至此,所有附带条件全部解除,“试用期”宣告结束,被驱逐的可能性也实质上不复存在。
法律层面的不可逆定居身份就此与个人身份深度绑定。在历史上的绝大多数时期,公民身份都是定居权利的终极形态。
第四层:超国家公民身份
超国家公民身份处于定居权金字塔的顶端。目前,只有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正式法律形式授予这一身份,不过其它一些区域联盟也提供了实际效力相当的身份安排。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确立的欧盟国家公民身份赋予持有人在27个成员国境内自由迁徙、设立居所和享受平等待遇的权利。
东加勒比国家组织、南方共同市场以及海湾合作委员会也在其成员国之间建立了类似的流动与定居权利体系,只不过这些体系并未采用“超国家公民身份”的正式法律称谓。
超国家公民身份的出现将国家公民身份从终点转变为平台。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的公民不仅能享有本国公民权利,还能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自由迁徙、设立居所并享受平等待遇。公民身份的价值,由此突破了签发国的国界限制。
东加勒比国家组织公民可在成员国间自由流动,南方共同市场公民则能在南美主要经济体境内居留和工作。这些身份安排虽在正式法律框架上与欧盟模式存在差异,但在实际效力上均等同于超国家公民身份。

攀登金字塔的两条路径
投资移民项目为攀登定居权金字塔提供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路径。厘清升级路径与直达路径的区别,就能明白资本是如何重塑传统定居时间线的。
升级路径类项目会先将投资者置于金字塔的第一或第二层,再通过后续的入籍程序,为其提供通往公民身份的渠道。
葡萄牙黄金签证就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投资者先获得临时居留权,进而可申请永久居留权,最终获得公民身份。不过,近期的立法调整已将这一渠道的入籍年限,从5年延长至10年。
直达路径类投资入籍计划则可直接将投资者置于第三层级,部分情况下甚至能直达第四层级,跳过所有中间阶段。投资者无需先满足居留要求,即可直接获得公民身份。不过,部分国家(如圣基茨和尼维斯)正计划增设居留要求。
当这类直达项目在拥有超国家公民身份的国家推行时,投资者实际上能一步到位,直接跻身金字塔第四层级。马耳他此前的个人投资者计划和现行的贡献入籍计划(Citizenship by Merit)就是典型案例。投资者获得马耳他公民身份的同时,也自动成为欧盟国家公民。
阿根廷即将推出的投资入籍计划同样属于直达路径,能让投资者直接获得第四层级的南方共同市场公民身份。
两种模式分别契合不同投资者的优先需求。升级路径更吸引那些希望在中间阶段保留灵活性的投资者,尤其是重视永久居留权的稳定性、但不愿过早承担公民身份相关义务的人群。
直达路径则更受两类投资者青睐:一类是优先追求政治权利与高含金量护照的人群,另一类是希望立即获得超国家平台准入资格的人群。
部分投资者会采取跨司法管辖区的双策略并行模式,在金字塔的多个层级构建多元化的定居身份组合。
投资者对两种模式的选择往往不仅取决于个人情况,更源于战略层面的考量——即哪种权利、义务与准入资格的组合,最能满足其特定的出行与安全需求。
实际居留:一项可自主选择的变量
传统的定居身份进阶要求申请人持续在当地居住。各个国家历来会要求申请人通过数年的居留,实现社会融入、语言习得与文化适应,之后才会授予其永久居留权或公民身份。
投资移民项目则打破了定居权利与实际定居行为之间的绑定关系。大多数投资居留计划仅要求极低的实际居留时长,通常每年只需要7天;很多投资入籍计划甚至完全不设实际居留要求。
这一特点催生了一种全新的身份归属理念。这类项目不再以在境内居住的时间长短衡量申请人的归属感,而是以其经济贡献和强化后的合规审核结果作为评判标准。
投资者无需经历传统的定居流程就能获得与传统流程同等效力的法律身份。
对部分投资者而言,这正是投资移民项目的核心价值所在。例如,需要在全球多个大洲运营业务的企业高管、拥有分布式团队的数字企业家,或是希望为家庭配置备用居留身份的人群,往往无法在单一司法管辖区长期居住。
投资移民为这类人群提供了一条捷径:无需受长期实际居留要求的束缚,就能获得金字塔高层级身份所带来的安全保障与出行便利。
这一工具的用途因使用者需求而异。部分投资者会通过投资移民在当地建立真正的第二居所,并计划在未来投入大量时间生活。
另一部分投资者则纯粹将其作为提升出行自由度的工具,将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权视为准入凭证,而非实际居住意愿的体现。这两种用途,都是对日益灵活的职业与生活方式的合理回应。
为何身份架构对政策制定至关重要
这一分析框架,能够解释国际社会对投资移民项目的种种典型反应模式。
投资居留计划通常不会引发过多国际关注,因为这类项目的身份加速效应仅限于国家边界之内,主要影响的是本国的定居体系。
投资入籍计划则会受到显著更多的审视,尤其是当项目由拥有超国家公民身份的国家推出时。这种关注的核心并非道德层面的反对,而是源于其结构性影响——国家层面的身份获取捷径,可能会产生波及超国家范围的连锁反应。
约旦推出投资入籍计划时,其产生的区域影响极其有限,原因在于约旦并非任何大型超国家定居集团的成员。而当欧盟成员国推出此类项目时,其影响会辐射至整个欧盟。投资者获得的不仅是第三层级的国家公民身份,更是第四层级的超国家公民身份。
马耳他的投资入籍计划能让投资者直接跻身金字塔顶端的第四层级;而土耳其的投资入籍计划,仅能将投资者置于第三层级,因此不会产生任何超国家层面的影响。
对行业从业者的启示
通过这一多层级框架理解定居体系能够清晰地解释为何不同项目会引发不同程度的关注。
投资者所获得的身份层级越高,解锁的超国家平台范围越广,该项目引发的政策关注度也就越高。
投资者在选择项目时,往往不仅关注某一身份所赋予的权利,更看重这些权利能够在多大的地理范围内行使。
对于欧盟小型成员国的公民身份,定价通常远高于非欧盟大国的公民身份,这背后反映的正是超国家身份的平台价值,而非单纯的国家权利价值。
定居权金字塔框架揭示了这种定价差异的底层逻辑:投资者购买马耳他公民身份,获得的不仅是第三层级的身份,更是第四层级的超国家公民身份,能够在27个司法管辖区内享有定居和设立居所的权利。而项目的溢价,正是对这种价值倍增效应的体现。
当代定居身份的现实图景
现代定居体系依托四层架构运行,每一层级都在不断拓展持有人的权利范围、保障力度与地域覆盖边界:
临时居留权:搭建初步定居的基础,赋予身份进阶的可能性
永久居留权:提供稳定的居留保障与近乎完整的权利
公民身份:赋予完整的政治成员资格与身份代际传承权
超国家公民身份:将上述所有权利的效力拓展至整个区域联盟
投资移民并未颠覆这一体系,而是提供了加速身份进阶的渠道,用资本投入替代了传统模式所需的时间成本与融入要求。这一框架也解释了不同项目引发不同政策反应的原因:投资者的身份起点越高,所产生的连锁影响范围就越广。
这一体系既不同于传统民族国家模式下的排他性公民身份,也有别于后国家时代的世界公民愿景。相反,它构建了一种分层级、网络化的身份归属模式,让法律身份同时在国家与超国家两个层面发挥效力。
在当下,定居权利的核心已不再是归属于某一个地方,而是获取能够将这种归属感的价值拓展至更广阔空间的平台。
定居权金字塔框架则精准描绘了这一多层级体系的实际运作机制,揭示了当代围绕人员流动、身份归属与定居权利的各类争议背后的深层架构。